本頁面為翻譯版本,僅供參考。IESF的正式文件以英文撰寫,並以英文文本為準。

返回運動禁藥管制
運動員的責任
什麼是運動員的責任?
即運動員在任何時候對攝取物質所負的責任。
運動員責任規定,每位運動員均有個人義務確保沒有任何禁用物質進入其體內。運動員須對其身體檢體中發現的任何禁用物質或其代謝物或標記物負責。
根據嚴格責任原則,只要在運動員的身體檢體中發現禁用物質,即構成違反運動禁藥管制規定。無論運動員使用禁用物質是出於故意或無意,亦無論其是否有疏失或其他過錯,違規均成立。
無論來源為何,運動員對其攝取的物質始終負有責任。
對隊伍的後果:如有一名或兩名運動員因可能違規而收到通知,或被認定違反運動禁藥管制規定,整支隊伍可能須接受目標檢測或被取消資格。
如需進一步了解違反運動禁藥管制規定的責任、處分與後果,請瀏覽:
違反運動禁藥管制規定